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9日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份制改造和首次公开募股项目律所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ZJZBIPO-2016-00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经有关部门审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委托,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份制改造和首次公开募股项目律所选聘项目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份制改造和首次公开募股项目律所选聘项目
2.2、招标人: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2.3、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
2.4、招标对象:中国境内律师事务所
2.5、招标范围: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份制改造和首次公开募股项目的法律服务
2.6、工作周期:项目启动之日起至成功首次公开募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3.2、投标人及其指定律师信誉良好,近二年(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3、入围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发布的《2016亚太法律指南》“银行金融类”或“资产证券化与衍生产品”或“债务与股权”律所;
3.4、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参与完成1家及以上公司首次公开募股项目;
3.5、指定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要求执业8年以上,由本所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的资深律师担任,熟悉中国境内外股票发行上市和其他证券业务;
3.6、指派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人员需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洛克时代中心B座15层,1505,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将招标文件费电汇至我司账户。逾期付款者,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招标会。
4.3、如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至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账户。并将购买标书所需的资质文件发至邮箱:1253026172@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1月04日9:00时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投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洛克时代中心B座15层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
联系人:徐妍
电话:010-84871346 13691038990
传真:010-84871348
邮箱:1253026172@qq.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洛克时代中心B座150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润德支行
帐号:1100109390105250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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